為鼓勵學生參與學術活動,
參加全國性研討會並發表論文者,最高可補助新台幣1,000元材料費(一篇以一人申請為限);
參與校外專題競賽且得獎者,每件最高可補助材料費新台幣3,000元。
本次審查之活動期間為115.03.01起至115.08.31止,
為利召開會議審查,系辦已公告請有意申請的同學備妥相關文件後,務必於115.09.24(四)前送交系辦彙整,
系辦將於彙整後召開學術委員會審議,並於會後將審查結果告知申請同學及指導老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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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特別注意:
- 經費需於該年度核銷完畢,若逾期則無法再使用。
- (法規第12條)補助材料費核銷時由受補助學生之指導老師負責驗收。
- 光電系網-系務法規-<光電工程系學生參與學術交流活動輔導要點>。
- 申請表單附於法規之後,請逕行下載使用。
光電工程系